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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校园组织开展“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4-11-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4]5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14]11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4]65号)和广州市禁止“五类车”的要求,近期,番禺区交警对大学城校园“五类车”实行专项整治。大学城是禁止“五类车”的区域,但仍有个别师生在大学城驾驶“五类车”,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学校曾多次发通知,在校园内禁止“五类车”,但个别师生仍然在校园内驾驶“五类车”,而且在校园内外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师生员工对此反映强烈,要求学校和公安机关进行彻底整治,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整治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创建平安校园。 6月18日下午,小谷围派出所、番禺交警大队十中队联合执法,在我校大学城校园严查“五类车”,共查扣五类车45辆,取得良好效果。

据统计,大学城校园电动车、摩托车有300多辆,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有:

一、有的学生从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经宿舍铁栏杆在架空层进行充电,存在漏电、触电等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有的电动车在充电的过程也曾发生自燃和爆炸现象,幸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

二、有的学生为了摩托车加油,在宿舍房间储存汽油,保卫处已查处多起。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消防事故和爆炸,将严重威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五类车”上路驾驶,一旦发生事故,生命财产就毫无保障。

希望广大师生切实遵守有关规定,不在校园内外使用五类车。

附:广州市禁止的“五类车”是指: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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