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是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保卫处是学校行政的职能部门,两者合署办公,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以“维护校园稳定、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负责学校政治保卫、校园安全、维稳防控、户政服务等方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校园群防群治,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做好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学校维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严密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校园内开展反动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4.密切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联系,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完成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有关任务。
5.建立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校门守卫、大楼守护、校园巡逻、学生宿舍治安管理、校园治安隐患整治等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校园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和运行管理。
7.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消防材料的更新配置、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师生员工参加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演练,提高消防意识和技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8.组织校内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及车辆出入校园及车辆停放等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9.负责校园重大活动及重要来访的安全保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10.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11.负责教职工和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办理教职工申请家属(子女)入户审批手续,为师生员工提供户证业务咨询,办理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呈报审批手续。
12.加强校园内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的管理,负责校园临时出入证的办理工作。
13.制定学校自聘校卫队的工作规程、岗位要求、考核标准,负责学校自聘校卫队的招聘、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
14.负责外包安保的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制定外包安保岗位的工作规程、岗位要求、考核标准,负责外包安保人员的岗位督查和业绩考评工作。
15.负责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负责学生社团活动场地审批。
16.完成上级机关、公安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