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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了做好寒假前后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增强师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开展期末消防安全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利用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升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学院要做好寒假前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时刻防范消防隐患,注意寒冷天气下取暖设备妥善使用,力避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组织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入相关的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工地、饭堂、商铺、宿舍等,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台账。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规处理。

三、切实加强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严格加强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管制器械及非法物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学生违规使用电动车,杜绝在学生宿舍给电动车电池充电;禁止在学生宿舍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750W以下的电吹风、饮水机、电水壶等除外);严禁在宿舍区私接电源,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设备(包括燃气、燃油灶具等);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人员离开宿舍时务必关掉电源,不得长时间给手提电脑、手机等用电设备充电;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务必及时关闭电源,避免长时间通电;注意无人在校或单人在校宿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防护;严禁堵塞安全通道,单车、物品等规范放置,确保通道、走廊、安全出口等畅通;严禁破坏、遮挡或随意挪动消防设施设备。

四、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整治。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2月7日至18日)。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入相关的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图书馆、工地、饭堂、商铺、学生宿舍、教师公寓等,组织全面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台账。

(二)联合检查阶段(2022年12月19日至30日)。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对学生宿舍、饭堂、商铺、教师公寓等重点部位联合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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