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制定了《广东工业大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方案的分工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3月27日前向保卫处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 系 人:梁贵荣,联系电话:39322115。
电子邮箱:lgrong@gdut.edu.cn。
保卫处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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