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建设更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现大学城校区于6月5日起对外来车辆实行收费管理,为方便教职员工辆车进出校园,对教职员工申请大学城校园停放车辆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机动车辆校园停放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7号,以下简称“车辆停放管理办法”),教职员工每人名下可申请注册1辆车在校区不过夜免费停放(6:00-24:00),如过夜则按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
二、如果教职工登记第1辆车的车辆所有人是教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同住父母或子女),可以申请第2辆车进大学城校区。申请第2辆车进大学城校区,车辆所有人必须是教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同住父母或子女),申请时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车辆校内停放登记审批表”(纸质板)、工作证复印件、辆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是直属关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2辆车登记后,只允许一辆车进入校园,同一时间内出现2辆车在校园内停放,进校第2辆车按临时来访辆车收费。
三、住在大学城的教职工,如果教职工登记第1辆车的车辆所有人是教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同住父母或子女),可以申请第2辆车在大学城校区停放,申请时按规定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车辆校内停放登记审批表”(纸质板)、工作证复印件、辆车行驶证复印件,住房证明复印件(车辆所有人是直属关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卫处收集相关资料后统一报学校批准,批准通过的可办理登记注册,第2辆车一律按月停放车辆管理。
四、教职工未办理登记注册的车辆,一律按外来车辆管理。
五、在校园内办公的学校合作单位车辆,根据“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规定向学校书面申请停放,批准通过的可办理停放手续。
六、各单位、部门举办会议、活动等,需在校园内临时停放的校外车辆,主办单位须提前到校区保卫处(办)备案并领取“车辆放行条”,凭加盖主办单位公章的“车辆放行条”免费停放,当次有效。若车辆需过夜停放,则按临时停放标准收费。
七、办理方法:1、到保卫处网页下载“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车辆校内停放登记审批表”填写好;2、复印好相关资料:教职工工作证复印件、辆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是直属关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住在大学城生活东、西区的还要提供住房证明复印件);3、在审批表的“申请理由”写明第2辆车申请停放原因;4、教职工到自己所在单位请领导审批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5、所有资料送行政楼保卫处。
保卫处
2023年6月2日
(联系电话:39322115、39325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