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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大学城校区开展2023年“爱校助摆·文明出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倡导文明交通出行,强化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提升,以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献礼学校本科办学65周年,结合劳动教育课程,学校决定在大学城校区组织开展2023年“爱校助摆·文明出行”活动。现将具体安排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校助摆·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节假日除外),各学院具体活动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活动对象

大学城校区全体学生

四、活动项目

(一)单车助摆劳动实践。围绕劳动教育课程中的实践环节,第二课堂实践中的日常劳动类型,开展文明校园建设单车助摆专项实践活动。由各学院担任劳动教育课程辅导员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发布活动劳动实践内容,组织选课学生在规定时间穿着统一的交通“志愿者”服装在指定地点引导同学将单车停放到规定位置,并将乱停放单车整理摆放整齐。

(二)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劳动教育课程中的实践环节,第二课堂实践中的服务性劳动,开展公益志愿服务中的校园建设志愿服务。由学院担任劳动教育课程辅导员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发布相关活动,组织选课学生穿着统一的交通“志愿者”服装,手持交通信号提醒设备在指定地点做好相应交通指引工作,包括引导上下课高峰期主要路口机动车超速行驶、临时分流,对骑车看手机、追逐打闹、不按车道骑行、骑车戴耳机听音乐和随意横穿马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安全提醒。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围绕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学院结合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开展交通违规案例分析和交通法规学习,举行交通安全签名活动等,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校园文化。

2.组织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针对在道路上骑行追逐打闹、不按车道骑行、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学生群体多发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组织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提高同学们的文明出行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具体安排

大学城校区每个学院轮流组织学生参与活动,建议每天至少安排124人次的学生(详见附件2),完成后由劳动课任课老师做好记录,根据课程要求给予相应成绩。

(一)集合时间及地点。根据车流和人流高峰,活动日安排两班交通疏导岗,三班单车助摆岗,每个时段提前20分钟到指定区域集合。交通疏导岗和负责行政楼、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区域的单车助摆岗志愿者在图书馆正门广场集合;负责理学馆、实验楼区域的单车助摆岗志愿者在实验四号楼西面广场集合;负责饭堂区域的单车助摆岗志愿者在各个饭堂正门前集合。

(二)活动实施。1.清点人员。课程开始前由学院指定一名学生干部考勤。2.组织培训。由一名保卫处老师或物业安保负责人,明确志愿服务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3.穿戴装具。组织志愿者穿戴服装和装具。4.活动实践。由物业安保人员引导学生志愿者至相应岗位开展工作,做好人车通行与停放管理,并做好安全提醒。

(三)组织讲评。每个时段志愿服务时间结束后,安保人员组织学生志愿者返回原集合地返还服装与装具,由辅导员老师、保卫处老师或物业安保负责人组织实践讲评。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各学院要把“爱校助摆·文明出行”活动、劳动教育、交通法规学习、安全常识学习和紧急避险技能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同学们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安排至少一名辅导员老师专门负责推进2023年“爱校助摆·文明出行”活动,挑选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交通劝导志愿者,并将名单(附件3)10月27日(本周五)前发送至保卫处治安与交通科邮箱bwczak@gdut.egu.cn。

     (二)认真履行职责。志愿者应从自身做起,要按时上岗,行为规范,文明执勤,认真履责,以自身文明言行倡导同学们文明交通、共建文明平安校园。在协助开展交通管理和安全宣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循交通志愿劝导的操作程序,如遇大风、雷暴等恶劣天气,带班老师应及时取消活动,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

(三)做好活动配合。“爱校助摆·文明出行”活动是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举措,全校师生要积极配合。驾驶机动车做到按校园道路限速行驶,服从上下课高峰期主要路口临时分流;骑行单车做到不看手机、按车道骑行,不戴耳机听音乐,不随意横穿马路,积极配合志愿者工作。

(四)做好活动总结。各学院要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人好事,鼓励通过图片集、微视频等形式记录与展示活动成果,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含图片、视频等宣传素材)发送至治安与交通科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110

 

附件1:《各学院活动时间安排表》

附件2:《各活动项目工作指引表》

附件3:《学院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团委              

党委宣传部          

总务部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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