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依据《广东工业大学机动车辆校园停放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7号)规定,结合各校区所在地段停车收费情况,综合考虑目前社会面物价上涨、生活成本提升,同时为做好校园车辆停放管理,给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居住及停车环境,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市场监督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1〕2号)对中心六区以及副中心六区停车收费标准,结合各校区周边小区、商业区等停车场的收费情况,针对教职工的第一辆车(车主原则上仅限教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同住父母或子女及其配偶)实行优惠:
1.优惠内容
(1)龙洞校区:车辆月停放收费150元/辆(一次性缴费一年,优惠一个月)。
(2)大学城校区:车辆月停放收费75元/辆(一次性缴费一年,优惠一个月)。
2.停放原则:属地缴费、属地停放、属地管理。
3.已缴2024年度月停放费用的教职工,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办理退费,2024年2月19日至3月1日期间,到各校区保卫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4.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机动车辆校园停放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7号)执行。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大学城校区:邓老师 020-39325985 (行政楼220)
(2)龙洞校区: 张老师 020-87082930 (行政楼205)
(3)监督电话:020-39322115
6.月停放车辆收费优惠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卫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