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的2024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办理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将户口迁入拟就业地或迁回生源地。

二、工作安排

(一)2024年5月27日,将大学城校区各学院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的《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册》电子文档上传至“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微信群,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及时下载本学院的户口迁移名册;东风路、龙洞校区各学院的户口迁移名册将直接发至毕业班辅导员。

(二)请各学院组织毕业生按照填写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册》各栏目相应内容,提醒毕业生务必填写本人有效联系电话并亲笔签名。

(三)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认真审查核实《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册》中的学生是否正常毕业(或休学、降级、延期毕业等)。

(四)2024年5月31日前,毕业生须归还已借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以便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2024年6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填妥的《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册》电子文档发至保卫处(办)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相应办公室。

(六)毕业生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由保卫处(办)统一办理;以学院为单位到保卫处(办)统一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填写要求

《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册》各栏目填写要求如下:

(一)“毕业迁移登记”栏

1.请毕业生如实详细填写迁移入户地址。

2.凡已申请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户口必须迁出学校集体户。

(二)“其他原因暂不迁移户口”栏

1.“休学”:已办理休学的,填写“是”。

2.“本校区升研”:拟被我校录取,并且将在本校区升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填写“是”。

3.“降级”、“延期毕业”:未能毕业的,填写“是”。

上述1~3栏,只能填写其中一栏,多填无效。如未填写任何栏目的,默认按户口迁出办理,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四、联系方式

(一)大学城校区保卫处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9322118,办公地点:行政楼226室,邮箱:bwc@gdut.edu.cn

(二)龙洞校区保卫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7082930,办公地点:行政楼205室,邮箱:519245823@qq.com

(三)东风路校区保卫办公室

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37626026,办公地址:四号楼105室,邮箱:307690664@qq.com

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位毕业生高度重视,请各学院大力协助,共同做好户口迁移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




保卫处

2024年5月27日


上一条:大学城校区生活西区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维修项目工程验收通知
下一条:关于考试封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