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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服务保障和特殊人员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近期校园安全巡查发现,部分服务保障和特殊人员电动自行车存在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广东工业大学全面开展校园电动车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入办公楼、实验室、宿舍等楼宇内部充电,禁止占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

请各单位、部门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所属人员落实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责任,做好全流程跟踪管理。校园合作单位终止合作时或特殊人员申请到期时,应督促其交回校内通行标识。

请各单位、部门加强所属区域检查巡查,对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的人员要及时提醒整改,对提醒后仍不整改的予以坚决清理,需协同清理的请联系保卫处。

消防安全无小事,让我们共同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附件:各校区充电点位置一览表




保卫处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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