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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我眼中的国家安全》短视频大赛活动校内作品推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增强高校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由北京师范大学发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我眼中的国家安全》短视频大赛活动。现将校内作品推选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周年”大学生眼中的国家安全

二、活动指导单位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全国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

三、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广东省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

广东省国家安全基金会

四、活动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均可作为作者参加本次大赛活动。参赛人员可以个人或者组队的方式参赛,组队人数不超过5人,参赛人员(队伍)最多报1名指导老师。

五、作品要求

参赛者需拍摄一段时长为3-5分钟,能体现出大学生眼中的国家安全的短视频。

1. 参赛者既可以讲述自己身边的国家安全故事,也可以讲授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所包含重点领域的思考。

2. 主题突出,视频能表达出“国家安全”。

3. 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讲述、情景演绎、微电影、动画视频等。

4. 视频录制建议横屏拍摄,光线明亮,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无背景噪音。视频格式建议采用2K以下,建议1080p 30帧;视频作品应附带字幕。

5.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凡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自然失去参赛资格,该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作品提交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5日(星期四)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赛作品、报名表(见附件)打包发送至保卫处政保科邮箱bwbzbk@gdut.edu.cn,邮件及打包文件命名为“学院名+2025年《我眼中的国家安全》短视频大赛参赛材料”。

七、作品推报及评审

(一)评选方式

学校将对收到的作品进行初评,并按限额推报优秀作品至主办方评选。作品征集完毕后,主办方组织评审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甄选及综合评分。

评选标准如下:

1. 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2. 紧扣主题,立意鲜明,健康积极、富有感染力和传播力;

3. 画面清晰、表现流畅,镜头稳定;

4. 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二)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单位组织奖。

所有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授予获奖证书一本和奖金,证书内容包含作品的团队成员和指导老师名字。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参赛团队或个人会被邀请参加主办方组织的颁奖典礼,颁奖典礼将于2025年6月下旬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

八、注意事项

1.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同学个人或团队独立完成、单独署名,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2. 参赛个人或团队应同意并授权北京师范大学可以在网站上或者视频号播放与展示该视频,包括但不限于在北京师范大学或者北京师范大学管理维护的网站或组委会授权的其他互联网平台上发布。本赛事提交的作品应为定稿,一经提交后不可修改,来稿作品不再退回。

3. 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低俗、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违背社会公德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4. 视频版权归作者所有,视频及相关资料可用于与大赛有关的宣传、发布、展示等活动,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参赛作品,用途限于在公共媒体展映或用于公共宣传等非营利性活动。

5. 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等任何费用。主办方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举办任何与大赛相关的有偿服务。

6. 作品的创作禁止使用任何AI(人工智能)类软件、工具或平台生成的内容作为作品的主要部分,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联系人:詹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560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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