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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消防安全专项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期,全国范围内火灾事故频发,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与重点

本次自查覆盖全校所有建筑场所,各单位须对所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资料室、仓库、公共区域等)进行逐栋、逐层、逐间拉网式排查,尤其要聚焦以下四个方面:

(一)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等堵塞现象。

(二)楼梯下、走廊尽头、设备间等隐蔽或闲置空间是否违规用于存放废品、杂物等可燃物。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等是否完好、有效,功能是否正常。

(四)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带、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齐全,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即查即改,消除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暂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必须制定并落实有效的临时性防范措施,并上报学校协调解决。

三、其他强调事项

在全面开展上述四项重点检查的同时,各单位务必持续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宿舍、办公室等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特别要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严禁在任何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强化实验室危化品、气瓶及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各单位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师生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实抓细本次专项自查与常态化防控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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