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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校内废弃非机动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及全体师生:

为维护校园秩序,合理利用非机动车停放空间,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保卫处将联合学生工作处、总务部及物业公司在大学城校区开展集中清理校内废弃非机动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本次清理的废弃非机动车是指停放在大学城校区内具有车身残破、严重落灰、车体生锈、车胎干瘪、链条断裂、主要部件缺失等特征,且长期无人使用的自行车。

二、具体安排

(一)自行处置阶段

请各位师生员工在2026年3月27日前,对本人停放在校内的非机动车进行自查、清洁和保养。对于仍正常使用的车辆,请规范停放至指定区域;对于已废弃或不再使用的车辆,请尽快自行处置,避免因集中清理造成不便。

(二)清理暂存阶段

师生自行处置阶段结束后,物业公司将在2026年4月10日前对符合清理标准的非机动车拍照登记,并按照就近原则分区集中存放,具体如下

清理区域

暂存区域

西三学生宿舍西一、西二、西三、西四周边

学生宿舍西五、西六周边

学生宿舍西七、西八、西九周边

学生宿舍西十、西十一、西十二周边

学生宿舍西十三、西十四周边

学生宿舍西十五、西十六周边

西区教师公寓、专家公寓、博士后公寓、西四食堂周边

学生宿舍东一、东二、东三周边

学生宿舍东四、东五周边

学生宿舍东六、东七、东八周边

学生宿舍东九、东十、东十一、东二食堂周边

学生宿舍东十二、东十三周边

学生宿舍东十四周边

东区教师公寓、医院、东一堂周边

教学区全区域

在此阶段,如发现车辆被清理,车辆所有人可凭学生证、校园卡、购车凭证或钥匙等权属证明,联系所在区域的物业公司办理认领手续。

集中存放阶段

清理暂存阶段结束后,物业公司根据就近原则将生活东区、生活西区、教学区废弃非机动车对应集中存放至学生宿舍东一东侧、学生宿舍西九西侧、教学区物业办公室东北侧2026年5月10日前车辆所有人仍可按规认领车辆。

统一处置阶段

认领期限截止后,保卫处将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对仍无人认领的废弃非机动车,视为无主车辆进行统一清理处置。

、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每位师生员工。物业公司联系电话:39337661(生活区)、39322801(教学区)。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总务部            

                                                                               202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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