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为新学期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开学前的检查工作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
在开学前对各自负责区域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工学馆、实验室、图书馆及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电动车停放区、仓库、机房等区域,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等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一)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检查消防栓、灭火器等是否配备齐全且有效;检查所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有堆放杂物或锁闭。
(二)电器线路和火源管控:排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裸露等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用电安全和火源管控。
(三)公共区域安全:对于学生宿舍,饭堂等公共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的管理。
二、做好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各单位、部门需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和跟踪督查工作。同时,要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请各单位、部门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并开展开学前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