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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校园环境,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通知如下。

一、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全体师生员工(含住校家属)充分学习《广东工业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提高校园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二、加强车辆管理要求

(一)机动车辆依规获得入校权限后方可入校,校园内机动车辆限速2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逆向行驶、强行超车、违规鸣笛及酒后驾车等行为;机动车辆通过人员密集区域时,应当主动减速,注意观察,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校园内机动车辆须有序停放在划定的机动车辆停放区域,严禁在消防通道、路口或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内停车。

(二)非机动车辆(含共享单车)须有序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严禁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依规获得入校权限并悬挂校园通行标识后方可入校,校园内电动自行车限速1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竞速行驶。

三、违规行为处置措施

(一)机动车辆

校内机动车辆一个自然月内首次违规,予以提醒警告;一个自然月内累计两次违规,取消该车十天入校权限;一个自然月内累计三次违规,取消该车一个月入校权限;本自然年内累计五次及以上违规,取消该车当年入校权限;造成事故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处置,并取消该车一年入校权限;违规情况将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校内主管单位。

校外机动车辆如有行驶速度超过30公里/小时或违规停放等违规行为,将被记录并予以提醒警告,累计违规两次及以上或者车辆行驶速度超过40公里/小时,驾驶人员将被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其登记的车辆入校,并将情况通报给受访人及受访单位。

(二)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存在违规停放、超速行驶等行为时,将依规取消入校权限,并取消车辆校园通行标识。

四、过渡期安排

为确保新规平稳实施,学校设置过渡管理期,具体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学校将同步推进限速标志、地面标线、测速设备及配套系统的安装和部署工作。过渡期内以宣传引导、提示提醒和批评教育为主,但情节严重的将依规处置。请全体师生员工(含住校家属)提前熟悉校园限速要求,自觉减速慢行,规范停放车辆,逐步适应新的通行环境。




保卫处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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