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集体户教职工新生儿投靠集体户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州市公安机关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在职集体户教职工,家庭成员在广州市没有房产的,其新生儿可以选择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我校教职工集体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保卫处主页“下载专区→集体户口→教职工”中下载并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申请家属挂靠学校集体户申请表》;

2. 到表中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保卫处意见及盖章请前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226室办理);

3. 持户口本或身份证,自行前往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家庭成员广州市无房产证明(有效期为二个月);

4. 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复印件1份、家庭成员广州市无房产证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教职工申请家属挂靠学校集体户申请表》,前往东风路校区保卫办公室(东风路校区四号楼一楼)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5. 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落户时间。按预约时间带齐上述所有材料,前往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局第二综合办政厅(广州市东华东路363号)办理落户手续。

6. 说明:按照广州市公安机关的规定,父亲或母亲已经是广州市家庭户的新生儿,其户口只能选择随父亲或母亲落入家庭户,不能选择落入集体户。

7. 学校教职工户政业务咨询电话:020-37626026(东风路校区),87082930(龙洞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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